关于在全市妇女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委会: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了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和武装广大妇女,进一步加强妇女思想道德建设,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广大妇女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现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辟阐述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促进良好社会主义风气的形成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妇女占我市人口半数,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在广大妇女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对于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荣辱观至关重要。各级妇联组织要把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坚持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新时期妇联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举办座谈会、报告会、研讨会、学习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广大妇女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通过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明辨是非、善恶、美丑,明确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做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实践者和良好社会风气的促进者。
  二、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家庭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公民价值观念和道德养成的重要场所。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中,家庭是重要阵地。各级妇联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为主线,以推进和谐家庭建设为目标,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家庭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拓展、创新“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和谐家庭”等各类特色的家庭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系列规模大、影响佳、效果好的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家庭活动品牌。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时,青少年是主体。各级妇联要把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注入关爱女孩的家庭教育工作之中,进一步推进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的“双合格”活动和小公民道德建设“四进”行动,并与“三理”(生理、心理、伦理)教育结合起来,特别要注重对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的宣传教育,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网络体系,帮助未成年人从小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市妇联拟在4至5月上旬开展评选“感动焦作十佳母亲”活动,旨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博大无私的母爱精神,促进家庭与社会的文明与和谐。
  三、加强宣传,创新载体,确保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各级妇联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作为首要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妇女和家庭中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积极宣传各级妇女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长学校等阵地的作用,发掘教育资源,提高教育实效。要通过深入开展争当“三八”红旗手(集体)、争创“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吸引广大妇女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各级妇联干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带头深入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掌握精神实质,努力把握基本要求。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意识,按照“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创造性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工作,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丰富工作内容,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把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时报市妇联组宣部。

         

                          焦作市妇女联合会
                            200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