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市妇女开展 第八届营造“巾帼纪念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好城市绿化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城市建设步伐,市妇联已连续7年组织全市广大妇女集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庆祝第98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在植树节来临之际,市妇联将组织全市妇女开展扮靓焦作第八届营造“巾帼纪念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植树时间
  2008年3月11日上午9:00
  二、植树地点
  解放区王褚乡嘉禾屯村南地。(焦作电厂门口往西,到嘉禾屯村委十字路口往南走。行车路线:乘坐2路公交车到嘉禾屯村委站牌下车,往南300米即到)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准时到达植树地点,自带铁锹、镐和水桶等工具,在白灰点标志处挖坑,树坑规格为60公分见方,每人栽两棵树。
  2、各单位要打上队旗或显示本单位标志的横幅。
  3、植树划分两个区域:女领导干部林、巾帼志愿者林。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妇委会主任负责通知本单位的县级女领导干部参加。
  广大妇女要充分认识营造“巾帼纪念林”活动的重要意义,踊跃参加,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贡献应有的力量。
  联系电话:3568268(办)
  联系人:曲英 吴晓琪

  附:“巾帼纪念林”任务分配表

                             焦作市妇女联合会
                               2008年2月28日